云南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調整省屬在昆高校大學生醫療保險參保工作及待遇享受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云南省醫療保障局 云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轉發加強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云醫保[2020]125 號),結合省屬在昆高校大學生醫療保險工作實際,現就參保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從2021年起,省屬在昆高校大學生待遇享受期從學年調整為自然年度。2020年繳費的大學生,待遇享受期為2020年9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以后年度,當年參保繳費的大學生,待遇享受期調整為1月1日至12月31日。
從2021年起,大學生入學當年的9-12月繼續享受參保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直接結算報銷醫療費用,報銷比例不受轉外就醫調減比例規定限制。
省屬在昆高校大學生若屬于省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身份認定地參保,不在高校參保。已經收取2020學年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學生醫療保險費的由學校提供名單,省醫保中心完成退費工作。
已參保大學生畢業后當年就業的,隨同用人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再享受大學生醫療保險待遇;當年未就業的繼續享受大學生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時間截止為當年12月31日。
此次參保相關政策調整,涉及到大學生切身利益,請各高校高度重視,加強政策宣傳,確保大學生醫保待遇不受影響。
聯 系 人:孟自文
聯系電話:0871-67195875
云南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0年12月28日